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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侥幸”才是干部成长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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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怡如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291 发布时间:[2015-12-8] |
2012年7月至10月,苏瑞武在担任河南省淇县高村镇二郎庙村党支部委员、会计期间,协助高村镇政府从事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款的管理和发放,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得收益852.27元。2014年12月2日,淇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位拥有大好前途的村官,就因挪用公款25万元、非法获利800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实在令人痛心惋惜。800多元对于你我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但这位村官就因为800多元而毁掉了自己的一生。要说他贪腐的金额并不多,与受到的惩戒相比,“得”“失”悬殊之大,如若不是心存侥幸,恐怕谁都不愿意干这样的傻事。 然而,不管是大腐败还是小违纪,决口被打开的重要原因往往就是心存侥幸,总觉得自己不会是那个倒霉蛋,因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且不说现在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对违法违纪现象的查处越来越紧,一旦犯错一般很难逃脱。退一步说,即便因为侥幸暂时没被查处,可就像赌徒赢了一次就难以收手一样,侥幸了一次结果往往是继续侥幸,胃口可能就会越来越大,最终栽一个大大的跟头。从这个意义上说,唯有“永不侥幸”,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才是干部成长的正道。 其实,“永不侥幸”才能永远安全,这个道理不难懂,但人性的弱点总容易让人忘记常理。可以说,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腐败分子,面对严格的党纪国法,谁都知道为官者不能以公权谋取私利。但是,总有人以各种方式搞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权色交易等。诱使他们搞腐败的思想动因之一,就是侥幸心理。在纪检监察机关人员讯问腐败分子的过程中,几乎每一次都可以听到如下对话:“你知道不知道以权谋私搞腐败是违纪违法行为,不能做?”“知道。”“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去做?”“我当时想,这样的事都是私下进行的,哪那么容易被发现啊?我知道某人的贪腐比我多,可他就什么事也没有。是一种侥幸心理让我铤而走险。” 人不能靠侥幸过日子,过日子还得回到过日子的规律上来。面对诱惑,我们不能心存侥幸,而应敬畏规律,按照规律行事。作为普通人,可以有买彩票、一夜暴富的梦想,但不能把全部生活希望都放在彩票上,总得学个一技之长,以自己的守法劳动安身立命、改善生活。作为领导者,可以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但不能靠侥幸、撞大运,更不能搞邪门歪道,而必须心存敬畏,敬畏人民群众,敬畏法律纪律,靠扎实工作、突出业绩,靠优良作风、良好形象,走好为官路、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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