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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规范行为提升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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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德超 蒋晓明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3968 发布时间:[2015-8-31] |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从“管案、管人、管事”3个方面规范司法行为,通过重抓落实、强势推进,司法规范化工作成效明显。不久前,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四个行为规范”试点单位。 为确保规范司法行为取得成效,该院强化审限监管,对329起临近审限案件发出“审管提示”,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管理,成为全市唯一没有超过12个月未结案件的法院。建立“负面清单”,在《滨海日报》《黄海在线》等主流媒体公开16项不规范司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倒逼审执行为规范;同时,在《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盐城最美法官”贾广斌,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开展正面引导。强化司法事务管理,保障一线办案需求,开展办案部门评价综合部门活动,推动“综合部门前顾办案之忧”,服务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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