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
|
作者:任庆华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102 发布时间:[2015-8-13] |
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千方百计确保电梯安全持续平稳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电梯亡人事件发生次日,该局主要负责人就指示局特监部门牵头组织检验、维保单位,对县城所有公共场所自动扶梯(人行道)逐台检查,重点检查检测、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使用单位,一律下发监察指令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两台和“湖北事件”中同厂家、同系列的扶梯责令停用,由检验单位检测合格后再投入使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分局立即开展电梯风险大排查,督促辖区内所有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制造单位,对全部在用电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该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群众举报,对部分住宅小区的电梯维保情况实施突击检查,主要检查维保合同的真实情况、维保单位及其人员的资质情况、维保计划的落实情况、维保记录的真实情况,以及使用单位(物业)对维保过程的监督情况。专门召开全县电梯维保单位工作会议,通报专项整治情况,责成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对责任范围内的电梯实施维保,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该局注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宣传贯彻,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物业)落实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首负责任。 目前,全县在用的各类型号电梯共计1116台,其中含使用频率较多的住宅小区电梯832台、公共场所电梯195台,从监管情况看,我县绝大部分电梯都能正常运行,但也确有少数单位的电梯存在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不落实、超期检验、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维保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健全隐患台账,逐台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无望的电梯,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