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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征兵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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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747 发布时间:[2015-7-23] |
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县征兵办公室现整理出今年征兵工作新的政策调整要点,为有志参军的应征青年提供参考。 一、征兵时间 今年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 二、征集对象及学历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 三、女兵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四、少数民族政策 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五、地域政策 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六、征兵年龄 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目前,征兵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展开,适龄青年8月5日前,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大学生入伍政策 对于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大学生数量和质量,2015年国家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 一、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二、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五、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在校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家庭困难的退役大学生,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七、在国家资助学费方面,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八、在高职(专科)升学方面,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政法干警招录方面,各地专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九、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空军、海军征兵政策 2015年空军招飞新政策有了新调整,高中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空军招飞局发布招飞信息说,从2015年起,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空军飞行学员。这一招飞新政策,为年龄2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提供了圆梦蓝天的机会。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精神,空军招飞新政策规定,凡是身高在165至185厘米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标准体重公斤数=身高厘米数-110),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的男性毕业生,均可报名。 高考结束后,凡文化成绩达到一本线、符合招飞基本条件的考生,均可登录空军招飞网(http://www.kjzfw.mil.cn),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参加空军招飞局各选拔中心组织的初选,合格后参加空军统一组织的定选。 2015年海军还将依托国家核定的15所地方高校,定向培养专业直招士官1450人。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三年12月份接受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合格后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 定向培养士官政策 一、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入伍后,首次授衔的级别如何确定? 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后,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提前退出现役。 三、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服役期间可以提拔为干部吗?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入伍后,如何发放工资和被装?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被装,在新兵训练和岗前培训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吗?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入伍后,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在部队服现役,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目前,还暂时不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明确的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六、直招士官相关基本情况?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目前部队面向高校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婚,所学专业与部队需求专业相同,招收时间从每年5、6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目前,士官来源的渠道为:以士兵升级为主,以定向培养为辅,以直招士官为补。 七、士官长是什么“官”? 2014年年初,总参赋予北京军区某机步旅组织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士官长是士兵代言人、军官好帮手。连士官长从班长或担任相当于班长职务的士官中选拔,任期内表现优异的,可选为营士官长,直至旅士官长。 八、解放军首批士官长待遇如何? 解放军首批士官长比同级别的普通士官每月多400元岗位津贴,平均工资7000元以上,有独立的办公住宿房间。士官长制度为基层士官人才长期部队服役提供条件,给他们选择退休、自主择业等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退役相关政策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二、军人服役时间算工龄吗? 关于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和是否需要试用期问题,根据国务院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议字34号的有关规定,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以及超期服役期间的军龄都可以计算为本工作单位的连续工龄。 工龄是计划经济时期确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工龄政策规定,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服兵役取得军龄的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后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都应与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规范,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的“工龄”已经逐步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所取代。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于2012年下发《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预算安排。不管是“工龄”还是“实际缴费年限”,都是国家认可的职工社会服务年限,也都能够作为确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依据。 三、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与安置。 1.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复员干部的档案由地方安置办进行审核后直接接收;转业士官的档案需省民政厅批准后接收。 2.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退出现役,待档案由区安置办审核接收后,持退伍证、家庭户口簿、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区安置办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按规定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3年内可选择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参加免费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应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大学生复学的,其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应由所在学校向民政部门申请,由征集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提供资助,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2011年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可按老办法执行),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鼓励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安置办审批并由公证部门公证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自谋职业证,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5.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的报到时间为每年12月到次年2月(今年退伍义务兵的报到时间可能会因退伍时间一起变更,请留意)。转业士官的报到时间为每年5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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