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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喜获江苏省文明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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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纯军 孙德松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623 发布时间:[2015-6-11] |
昨天,记者从县文明办获悉, 6月9日,在全省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作会议上,我县被省文明委表彰为2012-2014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这是我县继荣获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江苏省园林城市、江苏省卫生县城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首次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据了解,此次测评在内容上,突出创建思想内涵,强化创建道德要求,更加注重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在方法上,取消了纸质台账审核,实地测评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告知测评时间,测评人员吃住行全部自理,采用步行、乘公交、乘出租车等方式开展工作,并采取看、听、问的方式走访群众,切实加大了群众的评价权重。 近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总揽,围绕构建和谐滨海、人文滨海、活力滨海的目标,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六大环境,突出抓好“道德提升、服务创业、文化大县、创安维稳、市政建设、环境整治、社区建设、城乡共建”八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面貌进一步改观,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厚德滨海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中国好人”3人,“中国好人”候选人6人,“江苏好人”6人,“盐城好人”16人,“滨海好人”102人。 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县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优化投资、创业和人居环境的基础工程,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打造崭新滨海的有力抓手,在加强领导中全面推进,在健全机制中持续深化,在齐抓共管中形成合力。始终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核心要求,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突出各级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始终把提高城市质态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基础工程,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引擎,全面实施战略提升工程,高起点规划,大手笔建设,严要求管理,多元化经营,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始终把提质增效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保障,按照抓全面、全面抓的理念,坚持抓、抓坚持的思路,致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发展成果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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