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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作者:臧扬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35 发布时间:[2015-6-10]
    今年,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探索更科学的工作方法,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该院针对存在的对儿童特殊、优先保护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等问题,积极转变理念,不断加强未检办案人员的思想灌输,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领导职责,力求组织保障科学化,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依法履职,注重实效,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心理疏导矫正机制,全方位、多层次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力求维权效果最大化。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力求特色工作品牌化,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加大未检工作创新创优力度,致力打造未检工作品牌,使检察工作在服务社会治理创新中有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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