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滨海县坚持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聚焦“四风”,积极探索开展巡查评议工作,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探索创新 坚持“主动出击”
通过近年的考核发现,一些单位在执行有关规定时,我行我素、“一言堂”,公车私用、公款相互宴请还偶有发生等等。如何探寻解决方法,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该县纪委领导班子一直思考的问题。
“开展巡查评议工作,主要目的是为全面了解掌握各镇区、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该县纪委副书记唐子海介绍说。
为此,该县制定《滨海县巡查评议制度》,成立4个巡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选择五汛镇、滨海港经济区、县卫生局、县国土局4家单位试点先行,通过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实地察访、现场评议、设立举报电话,查阅财务报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等方式,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巡查评议工作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探寻解决办法。试点以后,多次听取巡查组专题汇报,共同研究巡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保证巡查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这种主动出击的‘打法’,既可以找准重点,又能提高巡查效率,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灵活性和威慑力兼具。”滨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杰如是说。
突出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
“在工作启动前,我们统一制定巡查通知、工作方案、公告、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测评表和巡查会议发言提纲,对巡查流程进行严格把关。”巡查组成员、县纪委常委陈开尚介绍道。
据了解,在巡查对象上,他们重点突出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内容上,重点突出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四风”方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三重一大”事项、“三公经费”执行不严不规范、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同时,巡查组还要了解掌握被巡查单位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增强巡查评议工作的“靶向”性。
“小问题提醒,大问题呈批。”该县巡查组的一位成员介绍说。据介绍,巡查评议工作结束后,巡查组把调查核实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10个工作日内向被巡查单位及时反馈巡查情况,对其提出具体的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有关方面移交。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形成警示教材,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源头防腐 放大“磁场效应”
3月16日,市纪委“镜鉴”信息网发布一则消息:滨海港经济区村建办副主任、双港村支部书记李安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李安文的案发,正是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线索的。据了解,李安文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小产权房开发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巡查评议,既是‘外科医生’,同时也是‘保健医生’。通过‘靶向治疗’既剔除贪污腐败的‘毒瘤’;又给基层单位做了一次‘体检’,提前发现问题,发挥保健预防的作用。”提到巡查评议工作的开展,李杰给出一个形象的说法。
针对在巡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出台“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管。
据统计,自开展巡查试点工作以来,巡查组共开展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230人,个别谈话或约谈干部群众11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1个,发现违纪违规线索8条,形成案件4件。“巡查评议”产生的震慑违纪、保护干部等多重效应,正不断释放出激浊扬清、净化风气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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