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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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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邦贵 季正文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287 发布时间:[2015-5-6] |
今年以来,陈涛镇先后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坚持用制度管人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大亮点。 坚持制度先行。该镇经过由上而下、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分别任党风廉政工作正、副组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立下了规矩,定下了框子。 严格责任追究。镇党委出台严格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追究机制,坚持有令必行,有责必究。对重点部门重大违纪案件和不正之风,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行镇党委主要领导和镇纪委书记廉政约谈制度,督促各单位、各村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对个别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和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和岗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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