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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司法公正落到实处 —— 县法院执行一起妨碍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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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晓明 辛振宇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51 发布时间:[2015-4-21] |
近日,县人民法院对五汛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执行范某、王某等妨碍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据悉,为确保该院顺利进行强制执行,县公安局、五汛镇政府、五汛派出所等多家单位,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派出近160名工作人员参加。 因对五汛镇中东渔场土地使用权持有异议,该镇汛西村三组村民范某、王某等人曾先后向三级信访部门反映,要求明确该土地为三组所有,均未获支持。2014年7月15日,县国土局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该渔场范围内320余亩农用地为五汛镇集体土地。后来该案起诉至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县法院判决被告范某、王某等人排除妨碍,不得阻止原告五汛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对土地复垦。2014年9月5日,原告组织挖掘机、推土机对涉案土地进行平整时,遭到被告范某、王某及该村三组多人阻止。在施工人员报警后,被告不听劝阻,仍然阻止施工。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期间,县法院对范某、王某进行谈话,告知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其明确表示不去现场阻碍中东渔场复垦。为防止意外,县法院副院长徐照、执行局局长杨德军和案件承办人李甫两次进村入户进行走访,耐心地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但仍有部分村民表示不同意原告复垦。据悉,因为该起土地纠纷,涉案的五汛镇中东渔场300多亩土地多年来一直撂荒,杂草丛生,废弃的水塘里长满水草,与周边其他农田上成片的油菜、麦子形成鲜明对比,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为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尽快将该案执行到位,县法院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提前联系消防、急救车辆,安排医护人员等,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作了预案。由于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该院在强制执行期间未遇到阻碍。目前,申请人五汛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顺利地将土地进行复垦。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该院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在教育、威慑不履行法律义务者时,凸显司法公开公正,受到五汛镇党委、政府和当地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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