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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成为干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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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霞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899 发布时间:[2015-4-20] |
“干部”一般是指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毛泽东同志曾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十二大党章中也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不仅对我国“干部”的本质特征作出了科学概括,更是对广大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 可以说,“干部”二字并不意味着“权力有多大”,而是蕴含着“责任有多重”,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就必须勇于担当,“干起来”。正所谓,“干部干部,要先干一步”。干部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跑下来”“送进来”的,否则“干部”就不叫“干部”了,该叫“说部”“跑部”“送部”了。因此,干与不干是判断一名干部是否合格的直接标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干部在不同的场合说到,“这些小事,我可不能干,交给下面的人去干”;“这个工作我可没做过,干不了”……遇到事情,不是“干”字当头,而是找各种借口推辞,推脱责任。他们认为“干部”就应该是“不干”,在工作中,只需要当当“指挥者”,坐享其成即可。试问,这样被“供起来”的干部又怎能了解百姓的心声? 万事民为先。为百姓干实事、办好事,是干部的本职工作。但“撞钟和尚”“磨洋工”似的干部,不仅对不起“干部”的称号,更降低了工作效率,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工作中,干部应该把“干”放在首位,让“干”成为自己的标志。要做到每天常问:今天我干事了吗?”“今天我干的怎么样?”并力求在“想干”的前提下,在“实干”的基础上,实现“巧干”。 干部要“想干”。“想干”“愿意干”“主动干”是干部体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前提。在工作中,干部要谨记“公仆”身份,以百姓之心为心,带着对百姓的深厚感情,走到人民群众之中,用不折不扣的“干劲儿”,实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失于民,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干部要“实干”。所谓“实干”,“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面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干部要克服“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错误想法,努力实现“在其位,谋其政”;对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细心筹划,真抓实干,用“尽真心、出全力”,赢得百姓的口碑。 干部要“巧干”。“干”是责任和担当也是一门艺术。作为干部不能仅停留在“想干”和“实干”层面上,还要敢创新、敢突破,力图实现“巧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中,干部要做到勤学习、勤思考、勤总结,学会“跳起来摘桃子”,要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追求完成的“有特色”“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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