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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综合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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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琼 赵保卫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07 发布时间:[2015-4-7] |
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基层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近日,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 为使活动顺利开展,该所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详实方案和措施,提出“三个进一步”要求: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辖区乡道、村道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严禁违规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风纪;严抓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学习考核。在严格执法督查的同时,加强执法问责,坚决查处越权执法、违规执法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制止有损交通队伍形象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及相关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执法人员问责办法严加问责,该报上级机关处理的,坚决上报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将此项活动作为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作风拖拉、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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