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来审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刑事犯罪案件情况。2012年至2014年,该院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42件,审结交通肇事案件196件。
据介绍,2012年该院审结危险驾驶案件共81件、交通肇事案件共71件,占全年刑事案件的31.2%,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8人,其中57人被宣告缓刑,判处拘役的81人。2013年审结危险驾驶案件共91件、交通肇事案件共52件,占全年刑事案件的30%,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0人,其中40人被宣告缓刑,判处拘役的91人。2014年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共70件、交通肇事案件73件,占全年刑事案件的24.2%,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0人,其中50人被宣告缓刑,判处拘役的70人。
该院认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交通安全意识差,知识不全面,不遵守交通规则;二是新手司机多,驾车技术不够熟练;三是超速驾驶多;四是家庭购车多。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该院建议进一步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交警部门要严格把好考试关、年审关,坚决杜绝违反规定、滥发驾驶证现象,堵塞“马路杀手”产生源头。要加大对违反交通法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处理交通事故违法犯罪案件,决不姑息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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