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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出台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意见
 
作者:吕纯军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94 发布时间:[2015-3-11]
    昨天,记者从县农办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我县出台《关于实施农业农村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镇村经济,扎实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我县农业现代化水平,更大力度推进我县向农业强县迈进。
  发展镇村经济方面,重抓新镇区、新园区、新社区“三新”建设;通过培育创业主体,搭建创业平台,落实创业政策,加快推进全民创业;按照整合资源、融合资本、盘活资产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壮大集体经济。实施农业“接二连三”工程方面,重抓精致有机农产品种养基地、优质特色产品加工基地、滨海农产品直销基地和休闲农业观光4个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清净家园、清理田园、清洁水源,加快建设秀美乡村的要求,推进全域整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管护机制,促进农村环境保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我县将从资金、政策、机制、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确保全县农业农村三项重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加大县财政对着农业农村三项重点工作的投入支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立领导挂钩、部门共建的合理推进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将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县城乡统筹会战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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