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在完善《关于院长、庭长办案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通过量化4项指标,扎实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取得较好的效果。
因岗制宜 量化办案基数
“院领导要实现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在全院进一步树立‘办案为上’的工作导向。”该院院长、党组书记詹荣安如是说。 该院规定院长每年办理案件不少于4件,副院长不少于8件,审委会委员和综合部门负责人不少于10件,业务部门庭长不少于部门审判人员平均办案数量的三分之一,年终汇总统计,归口考核。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该院领导班子累计办案154件,超额完成办案任务,其中詹荣安办案15件、副院长刘兆黎办案12件。从办公室走上审判席,该院领导充分发挥了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和在执法办案中的引领作用。
凸显主体 量化案件办理
“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带头办大案要案,发挥了优质审判资源的效用,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而且带动了一线法官们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该院年轻法官陈亚楠对这项制度点赞。 该院规定院长、庭长应当带头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新型和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意义5类案件,凸显指导性。鼓励院长、庭长带头开设示范庭、观摩庭和网络直播,提升干警司法礼仪、庭审驾驭、庭审规范能力,凸显示范性。 2014年,该院开设院长、庭长示范庭34个,干警300余人次现场观摩。该院审委会专委朱序平办结多起毒品犯罪案件、专委孟俊松办结彭某等77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社会效果良好、示范效应明显,充分展示了该院精英法官的风采。
确保公正 量化办案程序
“院长、庭长办案,合议庭其他成员有不同意见怎么办,还敢发言吗?”为此,该院规定院领导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与其他人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为了进一步规范,该院还从程序上作出明确规定,院长、庭长承办的案件原则上由立案庭统一分案排期;开庭时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院领导、各庭室负责人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最后发言,避免影响合议庭其他成员独立发表意见,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参加院长合议庭的法官方飞权说:“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合议庭讨论案件非常民主,任何一个法官包括院领导,他们也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甚至反对的声音,这样才能确保案件裁判准确、公正,经得起检验。”
严格奖惩 量化考核制度
“办案任务未完成的,评先评优、立功受奖、晋升晋级等一票否决。” 该院实行院长、庭长办案双重考核制度,在院长、庭长考核指标中增加办理案件指标,纳入《审判管理通报》逐月发布,与“月月评”挂钩,兑现奖惩。 詹荣安表示,要求院长、庭长办案,是法院重抓主业的体现,起着倒逼他们将时间精力、工作重心放在执法办案上来,这也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 2014年,该院法庭、科室负责人办案1577件,案件类型涵盖立案、民事、刑事、执行多方面,在案件激增1887件、办案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该院实现审执结案件同比增长33.6%。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