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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丧葬补助金实现全省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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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哉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345 发布时间:[2014-12-29]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记者获悉,过去只有苏南等地建立的丧葬补助金制度从明年开始将实现全省覆盖,具体标准和补助办法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据了解,目前江苏主要集中在苏南部分地区为城乡居民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其中最高为每人3600元,最低为每人1200元。从全省范围来看,仅企业职工有统一的600元补助。而《意见》实施以后,丧葬补助金制度将全面覆盖我省城乡居民。届时,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具体标准和补助办法方面,《意见》规定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从上海、浙江、山东等已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方来看,补助标准最高为每人3600元,最低为每人600元。对此,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有助于及时核查参保人员领取待遇的信息,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效防止参保人员死亡信息不及时上报、多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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