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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庭推进审判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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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如国 孙俊峰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362 发布时间:[2014-12-29] |
今年,县法院开发区法庭有序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至11月份,该法庭审结案件100多件。 作为省高院确定的首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庭,该法庭将4名审判人员划入分别由1名主审法官、两名法官助理和两名书记员组成“1+2+2”模式为主导的审判团队,以及由1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与1名书记员组成“1+2+1”模式为补充的审判团队。“1+2+2”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案情较为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1+2+1”审判团队审理一般民事侵权类与婚姻家庭、合同类的民事案件。主审法官专职行使审判权,享有独立审判权,主持庭审权,签发文书权、法官助理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在法官助理的指导下从事诉讼事务性工作。主审法官与合议庭享有案件的最终决定权,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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