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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建立正名制维护法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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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雷 蒋晓明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77 发布时间:[2014-12-25] |
为杜绝失实投诉举报给法官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近日,县法院建立失实投诉举报“正名制”。 该院负责人介绍说,失实投诉举报“正名制”规定,对于网络实名的失实举报,调查核实后及时约见举报人,由该举报人发帖澄清。对当事人来信来访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失实投诉举报,以在全院公开通报澄清的方式正名。对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机关的失实投诉举报,及时将核查的材料反馈。 为确保正名制的公信力,该院自身查证认为是失实的投诉举报,在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引入第三方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和法院行风监督员,组成专门工作组,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初次核查的相关资料,包括监控视频、走访调查当事人笔录、被举报法官情况说明等,严格接受工作组的再次核查。工作组通过调阅监控视频、约见相关当事人核查举报线索。今年以来,正名制共认定5起投诉举报中的3起失实,并反馈举报人。 失实举报投诉可以正名,查证属实的投诉举报怎么办?该院负责人说,法院对当事人的投诉举报件件登记,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惩、惩必公开。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后,根据核查情况,对查证属实的投诉举报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查处的情况,决不护短。今年以来,该院查实两起涉及乱收费、司法作风方面的投诉举报,切实做到了及时惩处违纪人员并反馈给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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