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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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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评论员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515 发布时间:[2014-12-19] |
随着省测评验收组对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测评验收的结束,我县的创建工作也暂告一个段落。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县城面貌焕然一新,交通秩序规范畅通,生活环境更加优美,市民素质显著提高。尤为可喜的是,通过创建活动,锤炼了干部,鼓舞了群众,凝聚了人心,树立了滨海人的新形象。但是,我们也发现,创建工作结束以来,车辆乱停乱放、街边摆摊设点、垃圾乱扔乱丢等一些不文明现象出现了反弹,个别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出现了滑坡,部分市民对此也产生了一些怨言。世上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我们必须树立“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意识,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是激发全县人民洼地崛起信心的重要契机。当前,我县正处在洼地崛起的爬坡期、建设升级版全面小康的攻坚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升期,这个过程充满艰辛和挑战,需要敢为人先、大干快上的勇气和胆识,更需要文明向上的精神和风貌。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改善民生等诸多方面,都需要我们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风貌,而蕴含、蕴藏于其中的就是城市的内涵、城市的文明和城市的文化;无论是正在推进的五大会战,还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文明水平的极大提升。巩固、深化、提升城市文明之路,就是滨海的科学发展之路,就是全县人民的幸福和谐之路。我们要通过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弘扬“善于科学发展、勇于进位争先、敢于洼地崛起、乐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滨海精神,不断激发全县人民创业创新创造的热情、拼搏进取干事的激情,强化全县上下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有为意识,时刻保持奋勇拼搏、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巩固业已形成的风清气正、你追我赶的大好局面,营造更加有利于滨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是满足市民对文明生活热切期盼的必然要求。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创建的主体,市民满意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所向,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所在。我县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绝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牌子、得一份荣誉,而是要给我们这个城市带来更大变化,变得更加文明;给市民带来更多实惠,变得更加幸福。市民热切期盼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常态水平,渴望得到与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相适应的实惠。扎扎实实地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就是要让全县老百姓多多受益、多得实惠,也是县委、县政府恪守“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真实体现。我们必须始终把全县人民的意愿、呼声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做好、做实,不断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由于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还尚未完全建立健全,导致一些地域的反弹现象极易出现。但是,出现反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群众的思想认识出现滑坡、倒退,干部的精神状态出现懈怠、松劲,工作的标准和力度出现降低、减弱。对此,我们要从思想深处引起警觉,时刻绷紧文明城市创建这根弦,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严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要由突击作战向长效推进转变,借助机制创新和制度规范来巩固成果。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文明素质齐提升、文明城市大家建的良好局面。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做好服务对象的文明素质提升工作。宣传部门和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广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争做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表率,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做好各项工作,带头提高文明素质、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作风民主务实,办事公道正派,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并做得最好。全体市民要自觉主动投身到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具体实践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每一个市民都是文明创建的一分子。每个人的言行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滨海的文明形象和发展环境。我们每个人都要自觉将个人的言行举止融入到滨海的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改变陋习,遵守规范,关爱他人,热爱公益,努力工作,包容自信,积极奉献,以自身的文明行为影响他人,以个人的小环境影响大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共建共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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