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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照亮百姓生活
———滨淮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侧记
作者:孙为顶 高博雅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269 发布时间:[2014-12-12]

      今年,滨淮镇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干群学法、用法、守法,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让法律阳光照亮百姓生活,较好的推进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各项指标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中心,不断深化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即做好社会治安、信访、民族、宗教、反邪教和“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经济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资源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定对象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先后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及法治宣传活动4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人数近5000人次。
      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滨淮建设,抓好普法工作。根据《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法治滨海建设纲要》和《法治滨淮建设实施意见》,抓住民主法治村建设契机,整体推进法治滨淮建设。通过大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财务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村级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镇综治委和司法所牵头组织经济合同会审。目前已审查各类合同80多份。
      紧紧围绕法律“十进村”活动,推进村“两委”干部、公务员、农民工等重点对象法治的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队伍、法治资料、法治信息、法治文艺、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流动讲座、法律援助、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十进村”活动,达到每个村有一个法治宣传栏,有一个法治图书室,有一堂法治课,有一批懂法律的明白人。在各村设立54个法治宣讲员,成立15人的发展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并挑选32户挂牌明示为“学法用法模范户”。

  着力强化村级社会管理,切实疏导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建设。组织机构规范化,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探索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配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镇村民调委,每30户左右村民推选一名调解中心户。工作程序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效率,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重大纠纷讨论、回访、公开公示、回复报告等规章制度。协议书制作规范化,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统一的《人民调解书格式》,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化,人民调解文书档案实施一案一卷,规范管理。
      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摸排机制。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关口前移、上下联动”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扁平化”的社会矛盾联动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二级中心、四级网络”和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作用。抓信息预警,广泛收集上报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性信息及矛盾纠纷。抓定期排查,严格实行半月一次排查和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制度。实行分类梳理,抓好重点矛盾预控工作,尤其对辖区内群体性上访、群众性械斗、自杀、民转刑案件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劳务争议等易激化的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实行镇村组三级包干,责任到人。今年共排查11次,排查矛盾纠纷213件。
      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先后组织包干调解婚姻矛盾、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和农民工维权等矛盾纠纷,做到抓苗头,提前介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0件,未发生一起激化事件。

    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加大重点对象的管理力度

      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242名刑释解教人员,健全帮教网络和规范档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等登记照册。明确镇村两级责任,订立《帮教责任书》,实行“一帮一”制度。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9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一人一档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做到摸得准、管的住,确保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对康庄等8名迷失青少年,实施全方位教育,促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扬起新的生活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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