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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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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克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275 发布时间:[2014-12-5] |
昨天,我县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兆春参加。 姚兆春在察看活动现场时要求,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重抓落实。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活动现场,公安、检察、法院、住建等34个执法单位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今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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