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我们志在必得的奋斗目标,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追求和热切期盼。去年以来,我们在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中形成了“领导到位、执行到位、督查到位、整治到位”的良好工作运转机制,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这一好的做法,并且不断改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强化整体联动。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整体意识,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坚持整体联动,确保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良好局面。县创建办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整改措施,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扎实开展。东坎镇作为城关镇要守土有责,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特别是对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环保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一票否决问题的防范控制以及一些交叉共管的工作,既要明确牵头人,又要主动协调配合,决不能推诿扯皮,影响到创建大局。
完善创建机制。文明城市创建不是“一阵风”,需要着眼长远、立足治本、逐步推进。要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县创建办要每周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会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抓紧制定完善垃圾清运、车辆停放、摊点管理等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建立健全意见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民意测评以及窗口行业的满意度调查,对创建满意度进行排名,全面掌控创建动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督查督办,并进行跟踪督查,直至整改落实到位。要整合管理资源,运用市场化手段和办法,破解城市运营和管理难题,建立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机制。
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五大会战考核内容,作为各级干部年底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县创建办督查组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全面督查和各单位自查、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逐项督查。媒体要配合行动,随时曝光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问题的整改督查,确保跟踪落实到位。要定期印发督查通报,既要通报表扬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也要通报批评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甚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各镇区和县主要职能单位已经向县委递交了责任状,就要说到做到,负责的工作拖了全县创建的后腿,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县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紧张快干,共同打赢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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