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综合秩序,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文明靓丽滨海,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我县从11月上旬起,开始组织实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十个”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这“十个”专项整治活动涵盖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农贸市场、小广告、“六小行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城区河道、运营秩序和文化市场等方面。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整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部署,指挥部明确专项整治活动的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将坚持整治为民、整治惠民、整治育民,围绕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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