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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工作一日体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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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德超 鞠燕华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413 发布时间:[2014-11-5] |
昨天,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作日。上午7时整,记者跟随县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开始了一天的体验之行。 7时30分,执行法官郑钧木等人赶到东坎镇徐某家,执行其拖欠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到目的地后,却发现扑了个空。赶到徐某家的田里时还是扑了空……“这种情况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郑法官对记者说。向徐某邻居留下了联系方式后,一行人又赶往下一个被执行人家中。 7时50分,执行法官薛学华一行赶到了被执行人谢某家中,得知谢某不在,法官们耐心地给谢某父亲讲了不执行的后果,其父亲当即表示督促谢某尽快履行义务。 9时40分,执行法官周艳琴来到工行、农行等金融机构,查询4起案件被执行人账户,查封了一份价值45万元的股权。 11时30分,郑钧木再次来到徐某家,正好碰到刚回家的徐某,执行人员出示证件后,将其带回执行局谈话。经过耐心的思想沟通,原本拒不执行的徐某同意让儿子来商谈,郑钧木又立即联系徐某的儿子。直到晚21时,原被告双方才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12时30分,执行法官贾广斌一行来到被执行人薛某家中,将一直躲避执行的薛某带到执行局实施司法拘留。 12时50分,法官们返回法院,途经广电大厦。记者看到,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这正是县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 13时,法官们回到法院,在食堂吃简单的工作餐后,回到办公室午休。 14时30分,执行法官李甫一行驱车赶往盐城执行案件。 14时45分,被执行人谢某来到执行局,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一起长达10年的借贷案件就此顺利执结。 15时,贾广斌接到举报线索,立即赶赴滨海港新城,将被执行人潘某价值10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控制,实际驾车人黄某以多种借口,拒不配合。 18时30分,贾广斌将妨碍执行的黄某等人带至执行局谈话,1名执行员和2名干警留守现场。18时50分,法警大队队长周华健带队赶到现场,将轿车拖至县法院。 20时,县法院副院长徐照总结了当天的执行工作,布置了第二天的执行任务。散会后,大家却没有回家,吃完工作餐,又回到了各自办公室,因为那里还有很多白天没有时间整理的卷宗…… 21时10分,完成工作的法官们陆续下班,执行局局长杨德军与副局长贾广斌仍在办公室交流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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