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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阜宁欠下赌债 来滨海盗窃获刑
 
作者:方飞权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429 发布时间:[2014-9-19]
      染上赌博恶习,欠下高利贷20多万元。为偿还这些赌债,阜宁县吴某某不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挣钱,而是选择了砸车盗窃物品,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三进宫”的吴某某,再次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吴某某曾因多次犯盗窃罪,先后被阜宁县法院、江阴市法院、亭湖区法院分别判处过刑罚,去年10月9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吴某某并没有改邪归正,一些债主仍不断上门要债。为还赌债,吴某某只好重操旧业。
  白天,吴某某在阜宁县的家中休息,夜幕降临时便带着爆破器、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开着摩托车,从阜宁县城来到我县,选择在停车较为密集的地方,将自己的摩托车藏匿好,然后踩点。他常选择好的轿车,通过车窗玻璃,用手电筒窥视车内是否有现金、皮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如果发现轿车内有贵重物品,他便采用爆破器砸坏车窗玻璃,窃取车内财物。今年1月至4月,吴某某在我县采用这种方式,疯狂盗窃作案7起,窃得现金、皮包、香烟等财物价值合计16340元,损坏财物价值合计3140元。每次盗窃后,他随即骑上摩托车返回阜宁县城的家中,整个过程看似天衣无缝。
    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年4月23日晚,吴某某再次用同样的手段作案,在县城富康路边,欲窃取一被害人轿车内财物时,被群众当场抓获并报警。
  近日,县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从本案中可以看出,一方面,所有人只有通过合法方式才能获取财富,任何不合法的行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另一方面,要提高对自己财物保管的警惕性,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放置在轿车内,免得被不法分子盗窃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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