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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作出向刘文胜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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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迮银军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48 发布时间:[2014-8-19] |
近日,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向刘文胜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学习的活动,掀起检察机关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浓烈氛围。 刘文胜是新时期政法干警体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楷模。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他始终围绕大局,勤勉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他始终牢记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原则,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特别是担任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以来,他敢于担当,埋头实干,积极投身全市检察机关“一创三争”热潮中,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整体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先后被表彰为盐城市劳动模范、全市“十佳”检察干警、全市知名检察官,荣立个人二等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刘文胜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先进事迹英模报告团成员之一,在全国各地作巡回报告,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等领导的接见。 市检察院号召全市检察干警要把开展向刘文胜学习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刘文胜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质效为先、实干为重、利民为本”的要求,团结拼搏,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全市检察机关“条线争先、基层进位、干警创优、整体提升”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盐城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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