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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屡教不改 刑事处罚后悔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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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飞权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378 发布时间:[2014-7-28] |
沈某是天场镇一村民,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学过一段时间的中医针灸。退役后,他便偷偷地在家里开起临时诊所,给村民和邻村的老百姓看起病来。他曾因非法行医行为,于2008年3月10日、2009年12月先后两次被县卫生局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沈某受过二次行政处罚,本应对非法行医收手。可是,他置若罔闻,仍然在家里非法行医。2013年7月31日上午,当他在家里为群众“看病”时,被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2013年9月16日,县卫生局以涉嫌犯罪为由将沈某非法行医案依照法定程序移送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县公安局决定对沈某取保候审。后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法院起诉了沈某。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明知自己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今年7月10日,县法院一审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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