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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打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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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评论员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786 发布时间:[2014-7-10] |
近日,县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全面部署落实“百日行动”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坚定信心,夯实举措,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确保城乡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共同创造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生态人居环境。我们必须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打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统筹步伐不断加快,城乡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今年,是我县迎接省全面小康建设的验收之年,也是我县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省定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体系中,就明确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纳入到小康达标创建的5个核心指标之一。今年也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生态县的决胜之年,涉及到城乡环境建设方面的指标非常多,要求也非常严。前不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社会各界对城乡环境秩序非常关注,也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因此,必须下大气力、用真功夫,努力把城乡的环境做优、做美,把城乡的各类秩序管实、管好,彻底改变 “脏乱差”现象,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扎实的环境基础。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需突出重点夯实关键措施。突出环境提升抓整治。重抓积存垃圾清运。要对城乡所有积存垃圾开展一次彻底的歼灭行动。重抓城镇面貌出新。要重点围绕城乡随处可见的“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和残垣断壁、破旧老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整治出新,修补翻新。重抓道路河流清理。要严格按照 “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城乡道路和河道沿线的环境整治,确保道路沿线环境形象全面提升,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突出秩序规范抓整治。重抓环境秩序。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县城和集镇要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在农村要进一步建立相应的村规民约,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来保障环境秩序的持续改善。重抓建设秩序。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建设秩序管理工作,特别是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确保违章建设“零发生”。 重抓经营秩序。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对所有农贸市场要进行一次彻底整治,强力推进划行规市,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经营秩序。突出长效机制抓整治。完善长效保洁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形成高效运转的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常态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区、社区、村组三级巡查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多元投入机制。要按照“县补助、镇配套、村补差”的思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可持续的良性投入格局。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形成干群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开展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对全县干部的一次检阅,也是对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一次考核。县政府已经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镇区、各部门也要迅速成立组织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城管、住建部门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各镇区是农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调动社区和村组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县、镇区、村、组四级责任体系,形成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的工作格局。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作为重要方法,从广大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不仅要宣传先进典型,更要曝光负面典型,切实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镇区、县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并与县五大会战进位争先竞赛考核挂钩衔接。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等参与到督查考核中来,及时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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