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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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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克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324 发布时间:[2014-6-24] |
近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城乡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坚持重点对象重点补、一般对象适当补的原则,以孤寡、重残、重病等特困户为重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悉,今年,我县用于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将达1.1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低保金、物价补贴、春节慰问等方面支出预计9500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残疾群体的生活补贴、护理费等方面支出预计1500万元。农村低保金从2005年3月起就全权委托县农商银行代为发放,城镇低保在2007年也全部实现社会发放。重度残疾人补贴资金目前实行按季度发放。建立“民政、残联核准对象和标准,财政核拨资金,信用社发放到人”的管理模式,保障对象只需拿活期存折到全县任何一个信用社服务网点即可领取有关补贴资金。 我县将继续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县民政、财政部门定期组织核查,保证进出两畅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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