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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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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夕连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215 发布时间:[2014-6-12] |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丰产增收,从6月10日起,我县正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全县14个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公布的小麦最低价标准(三等1.18元/斤)敞开收购农民交易的小麦,为我县新麦上市及时提供了有力的价格支撑。 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县粮食局在全县粮食系统深入开展夏粮收购“优质服务月”活动,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到“八个严格”:即严格收购价格。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不得限收拒收,不得压价。严格质量标准。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做好等级、水份、杂质等指标的检验认定工作,确保粮食储存安全。严格计量标准。收购前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质监部门的检验,配备小计量磅秤,满足农户出售少量余粮的需要。严格现金结算。收购资金必须当日及时兑付给售粮农民,不得打白条。严格票据管理。托市收购库点必须使用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统一印制的收购凭证,规范填报相关数据。严格库存管理。加强粮食库存统计,会计账务管理,确保账人、账实相符,专仓储存。严格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仓库维修改造施工、粮食收购现场作业、资金结算、粮质储存安全。严格舆情掌控。高度重视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舆情的有效监督和正确引导作用,为夏粮收购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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