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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胡闹打警察 身陷囹圄后悔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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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晓华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363 发布时间:[2014-5-20] |
近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黄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不久前,黄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在回家的路上不慎摔倒后打电话报警。县交警大队民警勘查现场、询问情况后,确认是其自己跌倒,并无与任何人、车碰撞,让其个人承担责任。黄某无理取闹,先是谩骂民警,继而对民警实施殴打,致民警脸部受伤。当事发地派出所民警接警到场后,依法口头传唤黄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黄某又对派出所民警实施殴打,致民警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两民警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公安干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为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黄某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黄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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