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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大队负责人就热点问题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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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489 发布时间:[2014-3-11] |
问:国家在渔业资源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养殖业方面,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属全民所有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海洋林业渔业局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县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优先安排当地的渔业生产者。捕捞业方面,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近海机动渔船的各种捕捞作业,由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核发;沿海非机动渔船和其他内陆水域的渔船以及个人的各种作业,由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捕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捕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凡从事渔业活动的受益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问:国家对机动渔船柴油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国家对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对象,依据、标准及资金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2008年3月31日登记在册,目前仍在从事渔业第一产业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或渔业企业。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的机动渔船和养殖用机动渔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二、补贴依据:渔业船舶检验证记载的渔船主机功率(千瓦)。海洋捕捞渔船以功率贴花为准;淡水渔船单船总吨位10吨以上总功率不超过35.2千瓦。凡现有功率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补助、超过最高标准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因渔船用途和作业方式不同分为5种,其中海洋3种、内陆两种。相同用途、相同作业方式的机动渔船补贴标准全省统一。四、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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