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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被表彰为“市十佳政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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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迮银军 刘作城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158 发布时间:[2014-2-26] |
近日,从全市法治社会建设暨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县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1~2013年度“盐城市十佳政法单位”,成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县检察院按照“一条总思路、一个总基调、一个总布局、一个总抓手”的“四个一”总体工作规划要求,以争创更高层次先进院为目标,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落实上级法治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进位赶超、层次提升、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主动融入全县五大会战,严厉打击危害项目建设、沿海开发、城市创建、城乡统筹、民生工程等领域的各类犯罪,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3年来,先后被省、市政法委表彰为全省、全市公正执法先进集体,并连续6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获得全县综合先进奖,连续1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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