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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切实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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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娟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452 发布时间:[2014-2-18] |
近年来,我县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大病救助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工作亮点,切实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农业人口参合率继续保持100%,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400元。进一步提高费用补偿水平。新农合县内住院费用政策补偿比达75%以上,各项重点指标继续位居全市前列;深入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新农合报销比例达70%以上;按时启动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实行分段累进支付;推进混合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针对部分肿瘤患者临终关怀、部分重大外伤患者需在家医治的情况,制定家庭病床标准及结算办法;探索试点实行日间病房(血透、放疗等)、日间手术(白内障等)病房化结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基金规范管理。全面取消县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把门诊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镇村两级,逐步缩小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同时,探索建立镇区常住人口千人转诊率考核制,着力杜绝基层医疗机构小病大治、挂床住院和外推病人等违规行为;实行新农合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和村卫生室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基金运行全程网络监控,完善预警系统,做到“面上数据定期分析、个案数据即时报警”,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绩效,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此外,继续做好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着力为离休干部和伤残军人提供更加规范、便捷、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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