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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作者:张丽娟 来源:滨海报 浏览次数:1390 发布时间:[2013-12-13]
      为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坚决禁止小产权房开发行为,杜绝不按规划建设、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规范土地使用秩序,严格规范村镇建设行为。
  规范审批管理。全县村镇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统一上收一级,重点项目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查确定,其他一般性建设项目由县住建部门负责审批。严格执行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完善相关法定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
   禁止小产权房建设。县各有关部门对镇区开发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标准。各镇区加强对开发项目的规范管理,用合理的房价、完整的房屋产权、可靠的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赢得市场、占领市场,使小产权房没有生存空间。
  加强民房管理。各镇区在原有规划的128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外,可以根据行政村实际情况,选择一处道路通畅、基础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设置集中居住点。对有建房需求的农民,在进入农民集中居住点购房或建房时须签订拆房协议,拆除原有房屋,退房还田。镇区不得审批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外的任何农房建设。
  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整合涉农政策资金,对道路、公交、供水等新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安排服务128个农民集中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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