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法院顺利执行滨海县二洪盐场申请执行的系列案件,将500余亩鱼塘返还申请执行人,为10月底滨海港码头、船闸项目的顺利启动实施扫除障碍,有力服务了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了滨海港建设稳步推进。
原告滨海县二洪盐场与被告徐某等24人因承包鱼塘发生合同纠纷,被告在承包原告所有的鱼塘届满后拒不交还,案件诉至法院后,该院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定期交还鱼塘协议,但调解后被告仍未按协议交还鱼塘。而该鱼塘因滨海港港口建设需要已被征用为港口建设用地,10月底滨海港码头、船闸项目的启动需将该片鱼塘进行平整使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在当地用两个星期寻找被执行人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同时宣传港口建设的重要性,动之以情,小之以理,要求其尽快取出鱼塘内的鱼,对于仍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向其施加执行压力。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取鱼还塘。因首期执行的鱼塘达500余亩,普通放水取鱼方式将导致时间大大拉长。执行人员随即联系施工方将放水的缺口加大,加速水流量,取鱼时间大大缩短,顺利保证了滨海港码头、船闸项目的启动,同时为后续此类案件的执行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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