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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立法治建设巡视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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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庆华 来源:滨海报 浏览次数:1568 发布时间:[2013-10-29] |
今年,我县探索建立法治滨海建设巡视员工作制度,经常性地对各镇区、政法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法治工作进行巡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巡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对领导班子依法、民主、科学决策,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法治创建、惠民实事办理等情况加强监督。巡视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镇区中产生,他们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理念清晰、法律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较高,工作作风扎实,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热心服务群众和基层。为保证巡视员正确全面履职,我县制定了巡视工作流程图,建立学习培训、会办、报告、配置典型、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巡视组已下发巡视意见书100多份,督促整改问题15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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