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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监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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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臧强 来源:滨海报 浏览次数:1621 发布时间:[2013-10-21] |
连日来,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要求,针对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客流量多等特点,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开展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该所负责人介绍,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公共场所各经营单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经营,做到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基本齐全,消毒工作到位。但也发现少数经营单位存在消毒设施闲置不用、不按规定记录消毒过程、公共卫生用品采购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少数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等问题。卫生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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