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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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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黎明 来源:滨海报 浏览次数:1520 发布时间:[2013-9-24] |
今年以来,我县针对农村特殊人群尤其是刑释解教人员群体缺乏就业技能、无经济基础等实际,抓好抓实教育管控和帮扶感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矫正中心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建成集多功能教育中心、监控中心、检察官办公室、警务室、心理咨询室等为一体的县级教育矫正中心,常态化运作,入矫教育、风险评估等工作逐步转入中心开展,提高了规范化程度。加大移动监管平台建设力度,对农村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在司法所配备人脸识别系统,强化社区服刑人员书面汇报的准确性。矫正中心下设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和县级技能培训中心,加大对农村特殊人群的教育、培训力度。成立村居级司法站,实行靠前管理。在村居一级全部建立司法站,聘请民调主任为司法站长,充分发挥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优势,及时了解掌握农村特殊人群心理情况和行为动向,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分析比较、数据研判、跟踪监督,依据省司法厅确定的管理层次和重点,通过司法干警、社工和志愿者及时调查、走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教育转化。做好扶促教育工作,实行感化管理。坚持“教育改造、服务帮助、爱心感化”的原则,通过发展生产、扶贫济困、帮助就业等方法,为农村特殊人群提供社会适应性帮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与民政等部门建立“阳光直通车”,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办理低保,帮助其发展生产;对就业困难的,与劳动部门联合开办阳光就业培训班,为其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协调指导基层组织把握政策,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农村医保、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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