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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建立健全廉政约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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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振 来源:滨海报 浏览次数:2938 发布时间:[2013-9-24] |
近年,县纪委注重健全廉政约谈机制,重拳整治“四风”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约谈对象更广泛。约谈对象分为镇区、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镇区、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科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单位中层干部。约谈内容更具体。对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作风建设新规定、查摆“四风”成效等内容进行谈话。对推进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不力的,进行效能问责谈话;对有错误但又不够给予纪律处分的,进行诫勉谈话。约谈方式更明确。集体约谈,即对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实施集体谈话,提出岗位纪律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类约谈,即县纪委书记、副书记主要约谈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常委主要约谈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科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各单位中层干部;及时约谈,即对群众有信访反映的,或者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及时约谈。约谈程序更严谨。约谈前,下发书面通知书,要求约谈对象做好准备工作;约谈中,安排专人做好谈话记录,指出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时限;约谈后,督促约谈对象进行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结果运用更科学。约谈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约谈和整改情况与单位、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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