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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 全民发动 重抓落实 ———三论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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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评论员 来源:滨海报 浏览次数:1702 发布时间:[2013-9-5]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齐抓共建。 加强领导,统筹联动,切实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城市环境整治是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与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密切相关。开展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关键在于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并将县城区域划分为11个片区,各个片区分别与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工挂钩。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共同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将创建工作与职能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在创建活动中,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联动,形成创建合力。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协调组织、督查推进等各项工作。 全面动员,全民发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浓烈氛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必须将宣传发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长期性、战略性的工程抓好抓实。要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相关镇区要层层召开会议,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发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当前的整治工作中来。要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主渠道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报道的频率,开设专栏、专版。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强化领导示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全县整治的大局出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把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调动起来,使他们真正做到了解整治、支持整治、投身整治。要强化人人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全民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设计载体, 立足基层,立足实际,面向群众,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使广大市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既是整治工作的受益者,就应该是城市整治活动的参与者,真正统一认识,携手同心,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主动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献策,参与推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洁净优美的城市家园。 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确保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在责任落实上,要进一步明确县领导包片、部门领导包区域、职能部门包行业、城关镇领导包社区的包保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星期六义务劳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进度、定责任的“四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职责,落实包保责任,确保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任务部署上,要认真对照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编排整治任务表,确保将每一项指标、每一个任务具体落实给每一位整治人员。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整治标准,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人人主动参与整治,个个都是整治主体”。在经费投入上,要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原则,采取政府财政投入、单位出资、社会资助、个人捐赠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整治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投资与融资机制,切实形成整治工作的多元化投入,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持续推进。 量化考核,严格督查,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考核制度,坚持把督查考核工作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各环节,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督查到位。要把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和五大会战进位争先考核体系,进一步量化细化,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年终各类评先评优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整治不力、没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甚至影响全县大局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问责。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群众力量的监督作用,及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组成观察团进行有效监督,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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