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启动
  为庆祝“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近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团县委联合发出通知,启动2018年度“滨海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
  据了解,“滨海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条件为14周岁至40周岁的我县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滨海籍青年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滨海工作一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踊跃投身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伟大实践,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在基础研究和创新创业上有突出贡献的,在投身“八项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事迹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此外,申报人还需获得过滨海县杰出青年或其他县级以上荣誉,获得过“盐城青年‘五四’奖章”或盐城市杰出青年以上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重复参选。“滨海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集体应在县“两重一实”项目建设、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