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准确把握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排查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面摸清底数。对全县所有大棚基地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重点排查农地非农用,建设私家庄园、休闲度假设施等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违规行动,逢棚必进、逢棚必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数据,建立台账资料。县农委和国土局组成5个工作组,赴镇(区、街道)村组一线,督查指导“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政策把握准确,工作细致深入,问题梳理清楚。
构建监管机制。突出重抓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批制度的落实,要求所有项目建设前必须到县农委、国土局双备案,镇(区、街道)和县相关业务部门现场跟踪督导,并作为获取上级奖补政策的前置条件。同时,县农委、国土局联合制定水稻复合种养等农业建设标准,指导镇(区、街道)和项目主体规范实施,防患未然。对清理整治期间顶风作案、违法违规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监管缺位、失职渎职的,坚决查处。设立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镇(区、街道)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专题宣传单等形式,把清理整治“大棚房”的法规政策宣讲到位,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