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省‘42条’、市‘56条’政策发布后,我们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严格对照自身职能,深入探讨研究,将在环保资金、环保审批、环保指标三方面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在守好环境质量底线的同时,持续推动政策措施在滨海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见效。”2月23日,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蔡强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加大环保资金保障力度。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精准把握政策、精准捕捉信息、精准谋划项目,主动配合企业单位落实财政政策支持。组织镇(区、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谋划筛选一批高质量项目。同时,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汇报衔接,全力推动项目纳入中央、省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更多上级环保资金支持滨海项目建设。
加大环保审批保障力度。开辟全县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做到受理、公示、评估、审查流程“四同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技术评估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调度、督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评审等工作进展情况。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全力以赴做好对接汇报和跟踪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加大环保指标保障力度。加快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库建设,通过采取综合实施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园区限值限量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深挖减排潜力,促进“腾笼换鸟”,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化配置,全力保障项目总量需求。做好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服务工作,通过排污权交易推动解决重大产业项目指标需求,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省储备库储备的排污总量指标,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