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陈涛镇把制定村规民约作为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引导各村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乡村治理原则,促进乡村治理持续向好。
修约,注重切合实际。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实施乡村振兴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各村在镇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广泛征求民意,针对文明实践、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建设等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确保修订后的村规民约内容更具现实性、靶向性、可执行性,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营造和谐文明乡风。
用约,注重作用发挥。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让其真正执行到位、约束到位、监督到位,在村“两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道德评议会,道德评议会的成员由本村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长辈等组成,充分利用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和熟人社会知名度、良好口碑,监督村民遵守和维护村规民约。
履约,注重完善机制。为充分调动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切合实际进行管理,推动广大群众积极遵约守约;通过组织开展助残、助老、助童等专业志愿服务,弘扬道德文化,树立道德观念;通过“最美志愿者”“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用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引领新时代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