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镇常态化快推河长制
  今年来,滨海港镇常态化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河流生态保护,建设水清岸美、环境宜人的生态环境。
  强化领导。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和镇、村两级河长制管理体系。镇专门设立总河长,下设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办公,各村设立分河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健全机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等一系列制度,以及与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共同推进做好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压实责任。对全镇范围内主要河流分别明确一名镇级领导担任河长并明确15个村级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支渠明确镇、村两级河长,设置河长公示牌,各河段安排专职保洁员定期保洁。同时,严格按照镇级河长至少一月巡查一次、村级河长至少一周巡查一次的巡河要求,做到巡河工作全覆盖。
  严格考核。根据不同河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方法,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