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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河畅人安乐—— 我县探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今年以来,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协作配合、协同发力,合力提升河道治理水平,为助推全县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提供新的司法保障。
  翻身河是县翻身河地区的重要排水河道,兼有蓄水抗旱功能。西起滨淮镇新垦村的黄河故道,东止滨海港经济区翻身河村、六合庄村,全长24.5公里,流经滨淮镇、滨海港经济区和滨淮农场,受益面积238平方公里。
  “河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建立后,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即将市下达的翻身河沿线3处“两违”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整治清单,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翻身河“两违”整治工作小组,实地查实相关情况,宣传政策法规,向有关单位下达交办通知和检察通知书,多次开展联合专项行动,现已全部完成拆除整治任务。
  建立县级重大涉水问题联合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共同筛选一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突出问题线索,由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挂牌督办,督促地方落实责任,强化问题整改,依法打击涉河道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严重损害水生态、妨碍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单位开展约谈。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河长制责任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在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逾期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抄送至河长办。河长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依法履行职责,并督促及时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院。
  河长办与检察院在河道保护领域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发生的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等问题,以及处置突发性、普遍性等重大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建立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检察院每季度通报涉河法律监督和刑事犯罪、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河长办每季度通报查处、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的情况和数据。检察院和河长办运用信息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信息共享。
  同时,明确专门机构和业务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做好日常交流与信息共享工作。加强人员交流和业务培训,采用共同组织理论研讨、互相邀请对方人员参加本系统举办业务培训等方式,共同解决河道保护理论、实务等问题。及时总结工作开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利用新媒体、工作简报、编发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河道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必要时通过督查通报、函件提醒等方式推动工作开展,引导全社会参与河道保护工作。
  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举措,是促进我县河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重点整治破坏生态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在违法取水、排污等可能造成重大水资源破坏、水环境污染问题,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助推全县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在示范河流创建上精准发力,发挥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四项”协作机制优势,使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重要工作信息互相通报等。通过协同工作机制,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水清、河畅、景美的示范河道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