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
  近日,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动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比省定标准高27元, 65周岁以上人员在此标准上每人每月再增发5元。这也是我县连续10年上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份起执行,目前待遇调整及补发部分已经全部到位,惠及我县领取对象19.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