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依法治河新模式
  8月19日,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开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活动,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开启滨海“河长+检察长”的依法治河新模式。
  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职能有机衔接,有效发挥河长、检察长在河道治理保护中的监督协调作用,合力推进河长制度落实。这是县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协同发力的创新之举,为助推全县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在河道管理的第一线将增添一抹亮丽的“检察蓝”。
  下一步,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将在“河长+检察长”协作上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展现“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协作机制的优势,加强工作沟通,推动信息共享,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密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实现全县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