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昨天,记者从县发改委了解到,我县将从今年6月1日起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据了解,我县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含)以下,销售价格为3.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00至600立方米(含),销售价格为3.6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4.575元/立方米。机关、部队、医院、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机构、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到户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355元。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保障措施,由县总工会、县民政局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和低保户每月免费供气5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