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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
新闻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6-13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在提高办学条件方面,《方案》提出多项任务。比如,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研判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人口集聚等情况,建立学位供给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例达90%以上,并持续提升;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缩小义务教育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明确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推进教师有序交流轮岗等要求。比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加强思想政治、科学、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等教师配备。持续扩大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总量,省内发达地区不得从苏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相关评优表彰中予以倾斜。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推动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实习制度。
  《方案》统筹推进育人方式的改革,提出深化考试招生改革等方面的若干举措。要求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推动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1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按照师生比1∶500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推进综合高中试点,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方案》加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和关爱工作。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等相结合,完善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多重残疾以及神经发育障碍、情绪行为障碍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的服务机制。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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